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香水

          本書的作者是德國小說家派屈克‧徐四金,全書在講一個為了香味而殺害26個女子的故事。葛奴乙(主角)從小便與眾不同,他天生就是一個沒有味道的人,但他的嗅覺十分敏銳,只要味道經過他的鼻子,就會儲存在他的記憶中,他不只善於記住氣味,也精通於分辨氣味的組成,甚至是組合的比例。


劇情:
      葛奴乙是一位孤兒,曾經被許多人領養過,但每個人都對他沒有氣味這件事感到畏懼,長大後,他在葛利馬家做粗活,有一天,他送材料到包迪尼的香水店,向包迪尼展現了自己靈敏的鼻子,並做出包迪尼夢寐以求卻完成不了的香水,於是包迪尼付錢給葛利馬,向他買走葛奴乙。

       包迪尼(香水調配師)即使對葛奴乙感到厭惡,沒有任何理由的厭惡,還是對他照顧萬分,因為包迪尼深怕失去賺錢的好機會,畢竟葛奴乙發明了上百種創新的藥水,而且由包迪尼享受眾人的稱讚。過了好幾年,當包迪尼同意葛奴乙離開時,跟他做了3個約定:不得製造包迪尼創造的香水,不准回到巴黎,對前2點必須完全保密。葛奴乙離開後,包迪尼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反正他本來就不喜歡葛奴乙,而且香水的祕方早就在這幾年抄寫在紙上了,所以他愉快的睡了一場好覺,從此之後,包迪尼再也沒有醒來過。

        某一天,葛奴乙突然發現他聞得到任何東西的氣味,卻聞不屬於到自己的味道,他感到驚恐萬分,接著便離開了,沒人知道他去什麼地方,直到某天被農夫看到,此時的他早以狼狽不堪,像是野地中得流浪漢,連說話也不像先前那麼順暢。有位侯爵為了證明自己的學說,幫葛奴乙洗澡、化妝、打扮,並在他身上噴上一點香水,一聞到熟悉的味道葛奴乙馬上就有了精神,人們還以為是健康的生活作息和飲食救了他呢!

    葛奴乙在這座新城市發現更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如何讓別人注意他,他發明了一種香水,像是人的體味,也成為他的專屬味道,當他沒噴香水時,人們除了撞到他時,根本不會注意他,當他為自己噴上人的味道時,人們經過他身旁都會用餘光打量他,這讓他覺得十分有趣。某一次他在街上時,聞到一股熟悉的香氣,氣味的來源是一名小女孩(蘿拉),可惜她的年紀還太小,葛奴乙心想:總有一天,我要讓這個香味屬於我。

       接下來的幾年,陸續發生少女兇殺案,而這些少女被發現時都少了頭髮。蘿拉這時已經16歲了,他的父親害怕自己的女兒成為下一個受害者,便帶著蘿拉離開那座城市,但天生有著好鼻子的葛奴乙延著味道追到一間小旅館,並殺死蘿拉,但他的長相被一位馬夫看到,便被政府抓了起來,準備處刑。

    當他被送上刑台時,所有在場的人都感到羞恥,他們認為眼前的人不是兇手,沒有任何理由,隨後,葛奴乙在自己的身上淋上少女做成的香水,從來沒有人聞過這種香味,台下的人都為他瘋狂,連蘿拉的父親都認為自己找錯人,並上台和葛奴乙道歉,並收他為養子。葛奴乙趁著夜深人靜的時候逃走了,他走到了一個腐敗的地區,充滿著小偷、殺人犯、妓女、流浪漢,他打開香水,將剩餘的全部到在自己身上,周遭的人起先對他充滿敬畏,接著產生了占為己有的慾望,那些人便將葛奴乙吃了,不由自主的,他們不但沒有感到罪惡,反而自豪,自豪墮落的自己還能因為愛做出某件事。

心得:
       葛奴乙是個味覺天才,對於自己所追求的事物非常執著,甚至不在乎自己犯下殺人的罪名,他出生的時代非常髒亂,人們將糞便倒在路上,到處都是宰殺畜牲所殘留的臭味,但他仍然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尋找香味,並創造屬於自己的香水王國。

    葛奴乙在包迪尼的店裡當學徒的時候,人們將功勞全部歸功於包迪尼,但他一點都不在乎,因為真正吸引他的只有氣味,即使身體疲憊,他仍然為自己的目標努力,這與包迪尼產生很強烈的對比,一個人願意為了自己的理想放棄一切,而另一位則是被香水帶來的金錢和權勢迷昏了頭,只是不斷埋怨自己的生活,為了鞏固自己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不停善待他所厭惡的葛奴乙,並讓大家相信他就是發明新品種香水的人,也許他的死亡是咎由自取吧!

    對葛奴乙來說,氣味代表著一個人存在的價值,沒有氣味的他,活在世界上就像空氣一樣,要是他不發出任何聲響,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他,當他發覺自己沒氣味時他感到惶恐萬分,直到他發明了屬於自己的氣味。他一出生便失去了母親,而收養過他的人及包迪尼都相繼死去,彷彿沒有了香味,他就不會被任何人看見,若是如此,不管用任何手段,他也要取得自己所渴望的氣味。

    其實葛奴乙真正追求的是他一直得不到的愛,但他在處刑台上灑下香水便明白了一件事,他永遠得不到那種愛,人們同時愛著他也恨著他,在這個以氣味所構成的世界中,不管他怎麼做,人們都會恨著他,唯一讓那些人愛與敬畏的是他偽裝的氣味,所以他在台上露出非常難看的諷刺嘴臉時,人們卻看到一張微笑的臉,因為他們都被那股芳香給迷惑了。

    整個故事看下來,葛奴乙應該算是一個悲劇角色,因為氣味是可以保存下來的,所以他渴望擁有那些屬於他的味道,他恨著其他人,其他人也恨著他,但那些人受到香水的影響,每個人都愛著他(氣味)。他會殺人是因為他對氣味的執著,沒人能製造出這樣獨特的香水,是因為沒有人像葛奴乙一樣接近瘋狂,他並不覺得自己在殺人,一切不過是製造香水的過程罷了。

    結尾,那些吃了葛奴乙的人,並不認為自己有錯,反而自豪極了,因為他們有生以來第一次因為愛而做了某件事。而這個結局彷彿呼應著香水這個主題,他經過很長時間的磨練,活在世界上只為一個目的,終於在最後發出香味,吸引眾人的目光,卻又像香味一般飄散,進到了不同人的體內,而人們很快也會將他遺忘,就像他從沒誕生過一樣。

    作者將全書的內容架構在一個氣味的世界,並創造一個特殊的角色,從不同的角度來詮釋「人」與「氣味」密不可分的關係,味道在這個故事中如同主角的眼睛一般,是他觀察世界的工具。這本書不僅僅是一個殺人犯的故事,有很多的內容值得省思,一個人究竟要對一件事物抱持多大的執著才能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亦或是必須有極大的犧牲才能成就非凡。

    我認為這是一本非常精彩,而且值得一讀再讀的小說,在此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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